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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要点
鼓励企业上市挂牌,对重点上市后备企业和已上市挂牌企业进行政策支持及奖励政策,主要包括申报项目政策支持、融资贷款支持、补贴和奖励等。
要点解读1、申报项目政策支持
对符合条件的已上市挂牌企业和后备企业, 县发改委、财政、工信、农业农村、科技、商务等部门要优先向国家、省推荐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农业龙头企业等资格,并在申报现代物流、现代农业项目、科技型企业培育专项扶持、实施创新发展项目财政贴息、国债项目财政贴息、节能减排专项补助、国家创业投资引导等政策性资金方面给予优先支持。
2、融资贷款支持
全县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要对重点上市后备企业提供融资支持,并给予担保费率优惠。县金融服务中心要积极推动融资担保机构与银行业金融机构合作,开展以上市后备企业为主要服务对象的转贷款、担保贷款等业务。
3、补贴和奖励
(1)对在境内主板、创业板、科创板首发上市的企业,分阶段给予1000万元奖励,其中,企业完成股份制改造并与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主办券商分别签订协议并支付了首期费用的,给予200万元奖励;完成河南证监局辅导,并正式报会的,以证监会受理通知书为准,给予300万元奖励;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并发行上市的,且募集资金80%以,上投资我县的(募集资金以招股说明书为准),给予500万元奖励。
(2)对在境外主流资本市场上市并实现融资的企业,给予一次性600万元奖励。
(3)对在全国中小企业 股份转让系统(新三板)挂牌的企业,给予一次性100万元奖励;进入北交所ipo上市的企业,在给予100万元奖励。
(4)对中原股权交易中心交 易板挂牌的企业,给予一次性35万元奖励;展示板挂牌的企业,给予5万元奖励。
(5)企业上市后以配股、增发以及发行债券、票据等方式实现再融资,所融资金3-5亿元,且80%以上投资于南召发展的,县财政按再融资额的1%给予一次性奖励,资金最高限额50万元;所融资金5亿元以上(含5亿元),且80%以上投资于南召发展的,县财政按投入资金的1.2‰给予一次性奖励,资金最高限额150万元。
(6)上市企业限售股解禁后进行股权交易的,所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以县级地方留成部分为计算基数,自缴纳年度起,3年内县财政按3: 3: 4的比例予以全额奖励。
(7)对县外企业将注册 登记地迁入我县实现首发上市,并承诺上市后五年内不变更注册地的企业,除享受以上奖励政策外另给予100万元的补助。
(8)鼓励企业采用借壳、 买壳、收购兼并等资本运作方式控股辖区外的上市公司。对实现买“壳”上市并将上市公司注册地迁入我县的企业,一次性奖励300万元。通过对我县企业实行资产并购重组上市且注册登记地迁入我县的企业,除享受以上对应奖励政策外,另给予200万元的补助。外地上市公司、新三板挂牌公司注册地和纳税登记地迁入我县的,分别给予一次性300万元、100 万元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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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申即享政策无需企业申报(企业根据短信提醒,确认奖补资金到账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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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批安全生产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清单
适用对象:各类生产经营单位 适用范围:发生相关轻微违法行为,并及时改正,未造成危害后果,不予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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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关于印发《南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加强招商引资工作措施》的通知
围绕5亿元以上现代服务业、先进制造业等项目进行招商。 1.“现代服务业”包括研发和技术服务、 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租赁服务、鉴证咨询服务、广播影视服务、商务辅助服务和其他现代服务。 2.“战略性新兴产业”包括 节能环保、信息、生物、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新能源汽车等。 3. “独角兽企业”指成立时间不超过10年、估值超过10亿美元的未上市创业公司。 4.“瞪羚企业”涵盖新兴工业、新一代信 息技术(含大数据、物联网与云计算、高端软件、互联网)、生物健康、人工智能、金融科技、节能环保、消费升级等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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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公告2022年第54号(关于处理主动披露涉税违规行为有关事项的公告)
进出口企业、单位: 1、不予行政处罚情况; 2、海关予以减免情况; 3、不列入海关认定企业信用状况记录情况; 4、海关立案调查期间不暂停对该企业适用相应管理措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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缓缴及降低缴存比例期间,视单位为正常缴存,不影响职工正常提取或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缓缴或降低缴存比例的缴存单位职工,符合公积金支取或贷款条件的,缓缴及降低缴存比例期间,视单位为正常缴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