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策要点
全区范围内交通运输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全部实行“证照分离”改革。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设定的交通运输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已逐项列明改革事项、设定依据、审批层级及部门、改革方式、具体改革举措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措施,形成了《南阳市卧龙区区级涉企经营许可事权事项改革清单(2021 年版)》。交通运输各部门不得在清单之外违规限制企业进入交通运输行业。
要点解读1、直接取消审批。企业取得营业执照即可开展经营,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行业组织等不得要求企业提供相关行政许可证件。我局暂不涉及。
2、实行审批改备案。对“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许可”实行审批改备案。企业应依法向市场监管部门登记,具备《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规定的相关培训业务条件,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备案,对材料齐全且符合备案要求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予以备案。
3、实行告知承诺。对“道路货运经营许可”、“道路旅客运输站经营许可”2项涉企经营许可实行告知承诺。对因企业承诺可以减省的审批材料,不再要求企业提供;对可在企业领证后补交的审批材料,实行容缺办理、限期补交;对申请人自愿承诺符合许可条件并按要求提交材料的,当场作出许可决定。要依法查处不符合承诺条件开展经营的行为,将失信违法情况纳入企业信用记录,并依法依规实施失信惩戒。
4、优化审批服务。对“建设港口设施使用非深水岸线审批”、“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许可”、“出租汽车经营许可”、“出租汽车车辆运营证核发”等4项涉企经营许可,一是落实下放审批权限规定, 便利企业就近办理许可事项。二是精简许可条件和审批材料,减轻企业办事负担。三是优化审批流程,压减审批时限,提高审批效率。四是取消或者延长许可证件有效期限,方便企业持续经营。五是取消许可数量限制,或者合理放宽数量限制并定期公布总量控制条件、企业存量、申请排序等情况,鼓励企业有序竞争。要积极回应企业关切,探索优化审批服务的创新举措。
-
暂无信息
-
首批安全生产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清单
适用对象:各类生产经营单位 适用范围:发生相关轻微违法行为,并及时改正,未造成危害后果,不予行政处罚
-
南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关于印发《南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加强招商引资工作措施》的通知
围绕5亿元以上现代服务业、先进制造业等项目进行招商。 1.“现代服务业”包括研发和技术服务、 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租赁服务、鉴证咨询服务、广播影视服务、商务辅助服务和其他现代服务。 2.“战略性新兴产业”包括 节能环保、信息、生物、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新能源汽车等。 3. “独角兽企业”指成立时间不超过10年、估值超过10亿美元的未上市创业公司。 4.“瞪羚企业”涵盖新兴工业、新一代信 息技术(含大数据、物联网与云计算、高端软件、互联网)、生物健康、人工智能、金融科技、节能环保、消费升级等领域。
-
海关总署公告2022年第54号(关于处理主动披露涉税违规行为有关事项的公告)
进出口企业、单位: 1、不予行政处罚情况; 2、海关予以减免情况; 3、不列入海关认定企业信用状况记录情况; 4、海关立案调查期间不暂停对该企业适用相应管理措施情况。
-
缓缴及降低缴存比例期间,视单位为正常缴存,不影响职工正常提取或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缓缴或降低缴存比例的缴存单位职工,符合公积金支取或贷款条件的,缓缴及降低缴存比例期间,视单位为正常缴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