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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豫应急办〔2021〕119号河南省应急管理厅 关于公布《河南省应急管理厅首批 安全生产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清单》的通知

惠企政策|南阳兴企网-开云体育官方网站入口

发布日期:2022-10-26 浏览次数:141
政策级别 省级 发文地区 河南省-南阳市-市本级
印发日期 2021-12-31 执行日期 自 2021-12-31 至 长期有效
发文部门 省应急管理厅 责任部门 市应急管理局
协同部门 责任处室 市应急管理局综合执法支队、危化科、矿山科、工贸科、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
兑现日期 自 2021-12-31 至 2026-12-31 咨询电话 0377-63137666
适用行业 农、林、牧、渔业,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房地产业,住宿和餐饮业,批发和零售业
  • 要点详情
  • 申报指南
  • 政策要点

    适用对象:各类生产经营单位 适用范围:发生相关轻微违法行为,并及时改正,未造成危害后果,不予行政处罚

    要点解读

    生产经营单位包括:一般行业生产经营单位(河南省应急管理厅监管的金属冶炼以外的工贸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简称“一般行业生产经营单位”)、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河南省应急管理厅监管的非煤矿山、金属冶炼和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存、装卸单位简称“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

    轻微违法行为包括:非主观故意未按规定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及时改正,未造成危害后果的、变更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6个月内未按照规定经有关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和能力考核合格,以及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和能力考核合格证超过有效期6个月内未按照规定经考核合格的,并及时改正,未造成危害后果的等10项行为。

  • 免申即享政策无需企业申报(企业根据短信提醒,确认奖补资金到账信息)。